拉艦弊案/法界:依例共享贓款 不滿意但可接受

海軍拉法葉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我國司法行政機關依刑法沒收新制透過司法互助模式,向瑞士請求匯回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不法所得,瑞士與我同樣分享新台幣四十三億元贓款;熟悉司法涉外事務人士說,這種比例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不過,汪家律師先前開庭時曾質疑「對半分」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嗎?據了解,瑞士司法機關協助我方凍結、查扣、保管有關汪傳浦家族廿七個帳戶長達廿年,依該國法律,檢察官每年都要向法院重新說明繼續凍結的事由,並配合我國修法進度,讓這些錢始終維持在凍結狀態。由於汪家也持續透過律師聲請解凍,據悉,瑞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持續凍結理由,不外「台灣的法律還在修正中」、「購艦案仍有未完成的訴訟」,就瑞士司法單位而言,要負擔訴訟成本,瑞士檢察官更像擔任台灣司法機關的代言人行使職權。美國曾與瑞士及他國司法互助案例中,都有返還「超過百分之五十」實例,不過,在歐盟國家實際作法,請求國、被請求國就贓款「二一添作五」是普遍慣例,因此,縱使我方多次聲明請求瑞士返還一半以上,最終仍同意半數金額與瑞士分享。事實上,拉法葉購艦弊案爆發後,我國海軍已依「排佣條款」向法國軍火商湯姆笙公司請求返還佣金獲賠,換句話說,海軍除耗費律師成本,損失無多,瑞士再匯回四十三億元後,形同我「雙重受償」,再與瑞士計較分享比例即顯多餘。【看原文連結】更多udn報導1張圖看雙北市涼區位置 這1地引話題「有錢人的空氣較清涼」國二妹暑輔「穿這件」遭約談 學務主任禁穿:怕男生起邪念單身不想過世後讓手足「繼承房屋」 網建議:找銀行辦1業務摸腿揉胸全都來!前中姐「恨到現在」痛揭選美性騷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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