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右圖)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起訴,檢察官白紙黑字直指她「犯後態度不佳」。(圖/擷取自北檢新聞稿、新竹市政府網站)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依貪污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檢方更在起訴書中點名高虹安「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律師洪士傑分析,「犯後態度不佳」是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對於被告所表現出來的配合度所做的評價,應該不會師出無名。高虹安在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任期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北檢8月14日宣布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人,並建請法院妥予量刑,宣告褫奪公權。高虹安事後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一開始就被認定貪污,她也質疑檢方選擇性揭露訊息,無視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可說是「台灣史上偵查不公開最典型的笑話」。高虹安澄清,4月應訊時,承辦檢察官曾表示案件有多處須訊問和釐清,5月她主動發函有意出庭說明,卻沒被傳喚,「若態度不佳,會主動請求檢察官訂庭期和傳訊嗎?」外界好奇檢方何以撂重話直指高虹安「犯後態度不佳」,律師洪士傑接受「筱君台灣PLUS」主持人廖筱君專訪時解釋,通常這是檢察官對於被告在偵查當中所表現出來的配合與否所做的評價。洪士傑進一步說明,高虹安作為一位民選市長,守法是義務,必須誠實面對司法調查,檢察官會寫「犯後態度不佳」,一定可以從卷宗裡面閱覽到一些資料,相信檢方寫下這幾個字,一定有所本。洪士傑重申,高虹安是一位知名政治人物,又是民選市長,「犯後態度不佳」這幾個字用在她身上,檢察官應該不會師出無名。環顧政壇相關案例,洪士傑提到,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也是利用人頭浮報助理費,由於陳粹鑾沒有認罪,一審被重判10年多。相關案件端看當事人有無認罪和繳回犯罪所得,如果有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手邊資料查起來刑度約3年多,不然的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一審判刑即停職。(影片來自YouTube-筱君台灣PLUS頻道,若遭移除請見諒)因為您隱私權偏好設定的緣故,目前無法使用此內容。請在此更新設定來顯示內容。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基隆秘境/在地人勸「晚上別去情人湖」 夜遊赫見詭異白影居家常見「6大怪蟲」曝光!3億年活化石、移動水泥也在列唐朝正妹長這樣?千年墓葬陶俑揭盛世貴婦「時髦有自信」掌紋大數據揪出癌症 中醫師:出現「肝癌掌紋」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