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開單發文咒警「祝你出勤被車撞」 非「當場」獲不起訴

林姓貨車司機違停不滿遭警開單,上網發文詛咒警員「╳你妹!買個便當也出事,祝你出勤被車撞、祝你生兒子沒╳眼」,被警方發現依公然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法辦,但檢方認為該案不符《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須以「當場」為要件,因此給予認林男不起訴處分。檢察官認為該案不符《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須以「當場」為要件,因此給予認林男不起訴處分。(圖片翻攝FB/靠北違規)據《自由》報導,林男(36歲)今年3月底將車違停苗栗通霄交流道南下出口旁,他不滿只是買便當卻遭警員開單,憤而上網發文詛咒警員「╳你妹!買個便當也出事,祝你出勤被車撞、祝你生兒子沒╳眼」,被警方發現依《刑法》第140條第1項公然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法辦。林男強調當時僅發布在個人臉書,是網友截圖po在「靠北違規」臉書社團,檢察官則認為該案不符《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須以「當場」為要件,所謂「當場」侮辱,應係指在與公務員共同所處之現場,對公務員有侮辱之言語及舉動而言,因此給予認林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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